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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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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么是仲裁

仲裁,亦称公断,是和法院诉讼并列的解决纠纷争议的最终法律途径中的一种方式。从字义上讲,“仲裁”的“仲”字表示地位居中。“裁”字表示对是非进行评断,作出结论。从法律意义上讲,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二、 仲裁的受案范围

根据《仲裁法》第三条的规定,除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有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以外的其他各类经济(合同)纠纷都属于仲裁的受理范围。

三、 仲裁与诉讼相比的优势

1、时间短。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冗长的判案时间对于急于解决纠纷的当事人而言,是一种苦难。而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简便的程序,快捷的裁决时间,和诉讼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给当事人提供了最有效率的便捷;

2、自主性强。诉讼的程序决定了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和审判员,而仲裁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择或委托指定仲裁员,保障自己在仲裁过程中合法的权益;

3、保密性。诉讼除涉及当事人隐私或国家、商业秘密外,一律实行公开开庭,而仲裁却是以不公开开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圆桌式的仲裁方式,体现了仲裁“公平、和谐”的理念。

4、费用低廉。由于仲裁实行一裁终局,收取的费用相对于诉讼的二审制度也比较低廉。

四、 仲裁裁决的前提

仲裁协议是仲裁裁决的前提。一件纠纷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必须具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在纠纷发生前(订立合同时)达成,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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